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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的原因
1、查询盲期导致
商标统一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在当天将所有商标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往往都是三个月以前的数据。假如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在一周以前有人申请了,此时是查询不出来的,这个风险也是无法避免的。
2、他人已先申请注册
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审查时,首先对该商标在数据库中进行检索。如果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被多人提起商标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在先申请”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者个人。
3、侵犯了“在先权利”
我国商标法规定:“在注册商标申请人提出注册商标申请以前,他人已经依法取得或者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不得侵犯。”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如果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等在先权利,商标也会被驳回。
4、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商标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商标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所以要谨慎对待。
5、违反强制规定导致
违反强制规定的商标包括:没有显著性、带有夸张性宣传、有不良影响等许多原因。如:29类辣翻天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没有显著性。3类苁蓉商标被驳回,理由是通用名称。
6、商标查询不利导致
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大多数商标都是通过代理机构来完成的,代理机构专业水平不一而论,遇到不专业或经验少的代理,也很容易因查询不利导致商标被驳回,所以,在选择商标机构时,比较服务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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